服务指南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补助申请

发布时间:2022-06-21 来源: 编辑: 浏览量:

(1) 遗属填写《四川大学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两份,并请去世教职工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② 家庭户口本原件及申请人户籍复印件1份;
    ③ 遗属系去世教职工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
    ④ 成年遗属提供养老金收入明细等固定收入证明,或现场填写个人诚信
    承诺书;
    ⑤ 在读大中专高等院校学生(不含硕、博士)遗属提供学校在读证明及
    奖助学金等固定收入相关证明。
(2) 人事处工资科按相关政策审批并核定补助额度,后按月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下一条:补助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