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

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

专家服务科

85467830

望江行政楼227室

01

填写《项目申报书》

引进人才完成报到手续后,请下载附件《四川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申报书》,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相应内容。

02

提交《项目申报书》

     

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报送所在单位,一份与聘用合同一起报送人才办专家服务科(聘用合同审核后返回),电子版发送至talent@scu.edu.cn。

03

调整预算

     

如需调整预算,请填写《项目申报书》中第四部分经费预算页,本人签字,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交至专家服务科。

04

其他事项

     

(1) 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要求按年度预算、当年拨付、当年执行。每年度6月底之前要使用完当年预算经费的50%;9月底之前要使用完当年预算经费的75%,如果9月30日执行率低于75%,学校将在10月份回收到75%; 12月10日之前要使用完当年预算经费的100%,年底结余经费全部回收,不予返还;
(2) 引进人才使用启动经费通过招投标与采购中心购买仪器设备时,请于采购当年完成付款报销等财务手续。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者,请在当年及时与专家服务科报备,否则可能影响采购的设备在下一年度的付款手续;
(3) 具体经费使用要求及流程按照学校财务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