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和社会兼职备案
专家服务科
85467830
望江行政楼227室
校内教师(非中层领导干部)在国内学术组织或社会团体担任兼职职务,需按要求填写《四川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学术和社会兼职审批备案表》,并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完成公示,以及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1)申请人将二级单位签字盖章的《四川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学术和社会兼职审批备案表》纸质版,以及学会/协会需要人事处签字的社团兼职备案表(各社团自备)纸质版一同提交至专家服务科; (2)专家服务科审核后,将《四川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学术和社会兼职审批备案表》存档,同时在学会/协会的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人事处公章,返还给申请人。
如申请人为学校中层干部,请联系党委组织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如申请人申请带薪兼职,请联系人事处人事科办理相关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