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办理
人事科
85405916、85404132
望江行政楼355室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借调审批表; (2)申请人提供借调单位开具的借调公函。 (3)经所在单位、人事处及相关分管校领导批准同意、完成借调审批备案;
(1)报销人按财务处差旅报销要求整理报销凭证(包含机票、住宿发票或租房合同,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2)报销人登录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网站 http://fdinfo.scu.edu.cn/WFManager/login.jsp ,填写并打印财务报销单; (3)财务报销单由本人或经办人签字,经所在单位、人事处审批后,连同《教职工借调审批表》及相关报销凭证一并提交至财务处报销。
视个人具体情况,办理时限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