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办理
人事科
85405916、85404132
望江行政楼355室
符合《四川大学教职工退休管理办法(修订)》(川大人〔2019〕8号)返聘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返聘。
所在单位结合工作需要、个人意愿、身体状况、能否胜任岗位等情况,经党政联席会(教学科研岗需经教授委员会)讨论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签订《返聘协议》(用人单位登录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下载https://rsxxgl.scu.edu.cn/)。 用人单位人事管理员登录“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在“信息审核”——“个人信息审核“——离退休管理——返聘管理”栏目,输入返聘信息(返聘起始、返聘截止、返聘月薪、返聘经费来源),上传《返聘协议》。
人事科老师审核后,申请人将《四川大学返聘审批(备案)表》纸质版交人事科备案。
个人持《四川大学返聘审批(备案)表》复印件到用人单位和财务处办理返聘手续。
(1)返聘开始时间从领取养老金的次月开始。 (2)返聘一年一签,时间不能超过一年(12个月)。 (3)《四川大学返聘审批(备案)表》上写明返聘经费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