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办理

退休办理

人事科

85405916、85404132

望江行政楼355室

01

信息核定

     

每年11月30日前,由人事处人事科根据国家有关退休文件规定拟定下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名单并通知所属单位。基层单位核对退休人员名单及退休时间,并于12月10日前将核实后的名单返回人事科。

02

通知退休

     

(1)人事科拟定次月拟退人员名单,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2)人事科通知单位领取《退休通知单》,单位通知即将退休人员;
(3)人事科将《下月退休名单》通知工资科、社保科。

03

原单位和其他部处手续办理

     

持《退休通知单》和填写完成的《退休报批表》到下列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1)到原工作单位交接工作;
(2)到设备处、资产处、财务处分别进行名下设备、资产、账务审查。

04

工资福利科办理退休审批

​退休当月
(1)工人填报《工人退休报批表》,其他人员填报《干部退休报批表》;
(2)生育独生子女的教职工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复印件(证件遗失的可请校医院出具相关证明);
(3)已婚未育或未婚未育的职工需提供纸质情况说明并请单位和校医院审核签章;
(4)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从教满30年或在2014年10月前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填写《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审批表》,并提供所获奖项复印件;
(5)退休时从事幼师工作满三十年,提交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6)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工作10年以上者,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退休次月
(1)带一寸或二寸免冠照片至工资福利科办理退休证。
(2)到财务处办理住房公积金事宜。

05

社会保障科办理养老金领取

社会保障科办理养老金领取所需材料:
(1)《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
(2)社保卡复印件(附联系电话);
(3)每月15日前办理。

06

公积金提取

     

两种方法:
(1)领取养老金的次月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并安装“成都住房公积金”APP,登录“成都住房公积金”APP→“提取业务”→“离(退)休提取”,自助办理;
(2)携带本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大厅(城中、城东、城南、城西、城北服务大厅)办理提取。

07

荣休仪式

     

党委教师工作部,年末举行荣休仪式,退休人员领取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