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办理
人事科
85405916、85404132
望江行政楼355室
个人提出离职申请,下载填写《四川大学教职工辞职(调离)审批表》。 另需准备: 《商调函》(调动人员); 《调档函》。 以上两种材料均由档案接收单位开具。
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人事处审批,其中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副处及以上党政职务的教职工需由主管校领导审批。
(1)学校审批同意后,申请离职人员到人事处打印离校手续表,完善离职手续; (2)离校手续表完善后,人事科开具离职证明,个人持离职证明和调档函至档案科办理转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