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聘期考核

聘用人员聘期考核

人事科

85405916、85404132

望江行政楼355室

01

个人申请

     

教职工本人填写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
续聘流程、考核审批表、续聘合同以及新进合同由用人单位提供,请单位管理员登录四川大学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下载https://rsxxgl.scu.edu.cn/
(1)《四川大学聘用制教职工聘期考核及续聘申请表》(聘用制人员提交)
        《四川大学助理制教职工聘期考核及续聘申请表》(助理制人员提交)
        《引进人才(聘期)工作评估表》(引进人才提交);
(2)引进人才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引进人才考核情况简表》、聘用合同复印件、科研项目到校证明(社科处系统或科研系统的到校经费及项目的截图打印)、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首页复印件、其他专利及著作等证明。

02

用人单位审查

     

校内用人单位审查受聘人申请材料。

03

用人单位考核

     

受聘人现场/书面述职,校内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04

用人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

     

用人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

05

公示

     

考核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06

提交材料

     

用人单位将聘期考核及续聘申请相关材料提交至人事处人事科。

07

学校审批

     

学校组织会议讨论以后审批。

08

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相关手续。

09

注意事项

     

第3-6条应于聘用合同终止前两个月至一个月内完成。如遇假期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前进行考核,但完成时间不可早于聘用合同终止前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