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出国(境)

长期出国(境)

人事科

85405916、85404132

望江行政楼355室

01

个人申请

常规项目(如:留学基金委资助、学校优青访学计划等):本人提交长期出国协议(一式三份,本人需签字)和项目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非常规项目:需个人提交《四川大学教职工长期出国(境)申请表》、出国期间学术规划及长期出国协议(一式三份,本人需签字)至所在单位。

02

单位审批

     

所在单位审批后签字盖章,提交至人事处。

03

学校审批

     

常规项目:材料齐全后,签订协议。
非常规项目:材料齐全后,由人事处审批通过,签订协议。

04

回国报到

长期出国(境)人员原则上应严格按照出国协议填写的预计回国(境)时间回国返岗。返岗后应在一周内填写《回国证明》,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提交人事处备案。

05

注意事项

     

非常规出国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办理时间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