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社会保障科

85401101、85404002

望江行政楼342室

01

办理时限

     

出院或门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一年内。

02

适用范围

     

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计划生育医疗费、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

03

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后申领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1)出院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2)工行/建行银行卡复印件(电话、姓名)一份。

04

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待遇申领所需材料

     

(1)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出院证明、住院医疗费用清单,以上全部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和工行/建行银行卡复印件(电话、姓名)各一份。

05

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申领所需材料

(1)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出院证明、婴儿出生证、生育服务证,以上全部原件及复印件,工行/建行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
(2)《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附件1)两份;
(3)《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告知承诺书》(附件4)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