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本级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

四川省本级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

社会保障科

85401101、85404002

望江行政楼342室

01

办理时间要求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

02

申报要求

     

(1)已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03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一份;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一份。

04

办理地点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营门口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