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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16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6 来源: 编辑: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各位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下达的《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相关内容,现就做好我校第16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进站满4个月,须为2022年12月1日之前进站。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展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  设站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至国家博士后管理系统。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4)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或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6.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批一次。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7.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8.  入选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9.  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中)》(以下简称《申请书》)、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中填报内容的纸质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至设站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

2.按顺序将《申请书》、科研成果材料装订成1册,并以学院为单位将材料交至望江校区行政楼351办公室。

具体要求:

1.《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校验码与系统一致为有效。

2.《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评审专家的认定意见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将取消其资助资格。

3. 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的提交申报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设站单位,须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四川大学)网上驳回后方可修改。

四、申报截止时间
       博士后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

院系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

五、资助标准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了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六、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2.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必须向设站单位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

3.请申报人认真阅读通知相关要求,并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4月10日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和汇总表至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校行政楼351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徐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85403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