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站管理

(1) 博士后进站三个月内,各单位组织博士后开题报告会,并向学院提交《四川大学博士后科研工作开题报告表》;(附件1)

(2) 进站一年后进行中期考核,各单位组织召开博士后中期报告会,并向学院提交《四川大学博士后科研工作中期报告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暂缓考核,对暂缓考核者在三个月内再进行考核,实行淘汰制,出站时各单位须向学校提交书面材料;

(3) 留意人事处关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的通知,按每年的申请通知要求进行申请。

(4) 在站超过两年后,如需延长在站时间,请在人事处主页博士后专栏下载《博士后延期申请表》,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学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多次进站者,所有在站时间相加不能超过六年。(附件2)

(5) 博士后出站前二个月须撰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经导师初审后,请四位专家(包括一名校外专家)评审并填写《四川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专家鉴定表》;

四位专家评审合格后,各单位聘请5—9名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研究员)组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站专家(包括一名校外专家)答辩评审组(博士后合作导师不得做为答辩专家组成员),并向学校提交《四川大学博士后出站答辩申请表》;

经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按照《四川大学博士后出站答辩会议程序》组织博士后出站答辩会。(附件3)




附件【附件1:博士后开题报告表.doc
附件【附件1:博后中期报告表.doc
附件【附件1:研究报告编写规则.doc
附件【附件2. 博士后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3:四川大学博士后出站答辩会议程序.doc
附件【附件3:四川大学博士后出站答辩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3:四川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鉴定表.doc
附件【附件3:四川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专家鉴定表.doc
附件【附件3:四川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经费使用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