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科级干部换届调整实施方案》(川大委〔2024〕31号)相关规定,按照《化学学院2024年科级干部换届调整工作方案》,现将化学学院科级干部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数
1.服务保障科科长(正科级)1名
2.学生工作与对外联络科科长兼团委书记(正科级)1名
3.学生工作与对外联络科副科长1(副科级)1名
4.学生工作与对外联络科副科长2(副科级)1名
5.学科发展科科长(正科级)1名
6.学科发展科副科长(副科级)1名
二、岗位职责
1.服务保障科科长
(1)负责协助院领导统筹服务保障科各项服务管理工作,并能指导科室各岗位人员的工作。
(2)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工作。负责学院安全制度建设与执行、安全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等。
(3)负责学院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工作。根据学院教学、科研和学科发展需求,参与制定学院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建设项目前期的调研、论证工作,全面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管理,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整理和移交工作。
(4)负责学院后勤保障方面的工作。确保学院办公区域、实验室、会议室等场所的清洁、维护工作常态化开展。管理学院水电设施,及时处理水电故障,确保水电供应稳定。针对大型活动或重要庆典活动,做好会务服务工作;针对极端天气或突发情况,制定专项后勤保障方案,保障学院师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
(5)统筹协调相关人员做好设备及家具等资产管理、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教学实验室建设、信息化建设、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服务、审计等科室职能。
(6)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学生工作与对外联络科科长兼团委书记
(1)负责协助院领导统筹学生工作与对外联络科各项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并能指导科室各岗位人员的工作。
(2)负责学生管理相关工作,包括学生日常事务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教育、学风建设、留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学生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等。
(3)负责开展学生管理专项工作模块,包括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生涯指导与就业服务、五育教育和综合素质评价、一站式社区建设、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等。
(4)负责开展学院团委的各项工作;负责学生工作与对外联络科与学院、学校其他科室的沟通和协作。
(5)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学生工作与对外联络科副科长1
(1)协助科长做好学生管理、团委相关工作。
(2)负责起草、汇总科室工作计划、总结及汇报材料。
(3)负责做好学生管理重点工作的跟进和汇总,包括学生党员发展和党支部建设、江姐班建设、社会实践指导、创新创业竞赛组织等工作。
(4)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学生工作与对外联络科副科长2
(1)协助科长做好校友管理和对外联络方面工作。
(2)负责校友联络与关系维护。收集、整理和更新校友信息,建立并维护校友数据库,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管理校友相关网站网页和社交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校友动态。组织校友活动,如值年返校等,增强校友与母校的联系。
(3)负责校友资源开发。挖掘校友资源,促进校友与学院在科研、教学、就业等方面的合作。推动校友捐赠,支持学院、学校发展。宣传校友成就,提升学院、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4)负责协助学院校友会管理。协调校友会与学院、学校之间的活动与合作,确保学院校友会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5)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学科发展科科长
(1)负责协助院领导统筹学科发展科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并能指导科室各岗位人员的工作。
(2)负责学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学院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与规划制定;研究跟踪国内外一流大学的发展战略与发展举措;对学院重大改革和决策进行调研论证;负责对“双一流”建设进行统筹协调和建设经费管理;对学科建设项目进行论证等。
(3)负责开展专业和学位点建设相关工作,包括专业和学位点结构调整、申报、建设、组织验收、统计、归档等。
(4)负责开展人才培养相关工作,包括学院本硕博学生的招生、培养、毕业授位,培养方案修订,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日常教学管理,公共课程教学协调、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条件的保障、教学质量评估与监督等工作。
(5)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学科发展科副科长
(1)协助科长做好学科发展科日常运行及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本科生学科竞赛、生产实习、毕业论文及拔尖班、强基班学生培养等工作。
(3)负责研究生助教的申报、培训、上岗和津贴发放等工作。
(4)负责学院班主任、教研教改、教学竞赛、教学质量评估与监督等相关工作。
(5)负责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相关工作,包括师生出国、留学生管理、联培项目管理等。
(6)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1.学生工作与对外联络科科长兼团委书记、学生工作与对外联络科副科长须为中共党员。
2.申请人须符合《四川大学科级干部换届调整实施方案》(川大委〔2024〕31号)中的任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四、选拔方式
采用竞争(聘)上岗方式选拔。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申报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四川大学化学学院科级岗位申报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交至化学学院党政办办公室(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化学馆112办公室),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m@scu.edu.cn。
3.联系人及电话:化学学院党政办,张赟,028-85412291。
化学学院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