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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支持青年教师带头或发起组织承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7 来源: 编辑: 浏览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大学关于促进青年教师成长的若干措施》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青年教师国际交流能力,鼓励国际合作,现就做好青年教师带头或发起组织承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规模

根据青年教师带头或发起组织承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规模、学术价值、国际影响力和院系配套支持力度等,择优支持会议经费10-100万元。

根据学校总体经费预算,评审确定拟支持活动规模和数量。

二、申报条件

1.活动的带头或发起组织承办者为我校45周岁(含)以下青年教师(以当年1月1日计算);

2.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举办时间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申报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

申请受理时间:2025年3月10日-3月12日

各单位初评、推荐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3月19日

学校择优支持名单公示:拟定2025年4月

第二批次:

申请受理时间:2025年9月8日-9月10日

各单位初评、推荐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9月17日

学校择优支持名单公示:拟定2025年10月

四、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院系审核推荐、学校择优支持”的流程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四川大学青年教师带头或发起组织承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支持申报表》(附件1)交至所在学院。

(二)院系审核推荐:

各院系对申报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结合该活动在学科国际影响力和海外引才贡献等方面进行评估,讨论确定拟推荐会议、学院承担经费比例等。

按照要求填写《四川大学青年教师带头或发起组织承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支持申报汇总表》(附件2),各院系将签字、盖章的附件1和附件2交至望江校区行政楼351室。

(三)评审确定

人事处协同相关部处对活动的规模、学术价值、国际影响力,以及对促进青年教师国际合作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学校总体经费预算,择优确定拟支持会议及经费额度,并将经费下拨至相关院系。

五、注意事项

1.各院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按照通知时间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学校支持经费按照学校财务相关管理规定使用。

联系人:姚老师、吴老师

人事处博士后与青年教师工作科

联系电话:028-85403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