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国际名校、名师访学计划实施办法(修订)》(川大人〔2021〕15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四川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国际名校、名师访学计划推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项目内容
学校资助优秀青年教师到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或师从国际名师开展研究工作,为期1-3年。在外访学期间学校将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给予生活资助,并鼓励学院(系)配套支持。
二、选拔范围、名额
1.选拔范围: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一线在岗青年教师。
2.各院(系)每批可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学校遴选。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四川大学,爱岗敬业,品行优秀,学术道德规范;
2.具备博士学位,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学术发展潜力大;
3.截止2025年12月31日,理工医科申报人年龄在35岁(含)以下,文科申报人年龄在40岁(含)以下;
4.原则上应作为负责人主持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的纵向科研项目;
5.己获得世界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访学邀请函,或拟访问导师为全球顶尖学者。
四、项目申请
1.第一批申请受理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5月9日
2.第二批申请受理时间:2025年9月1日至10月15日
五、访学任务要求
1.有明确的学术研究发展方向,完成与外方合作导师及学院共同拟定的访学计划,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
2.随堂观摩所访问大学本科课程至少一门;学习研究所访问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理念与方法,形成所在访学单位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报告1份。
3.积极宣传学校,协助学校组织相关国际交流活动。
六、资助标准
学校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高级研究学者奖学金标准给予在外访学期间生活资助。
七、评估机制:
1.出访前,学校、学院与受资助教师签订《四川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海外访学计划”协议书》。
2.访学期间,受资助教师每季度填报《访学进展报告表》(附件5),并提交所在学院(学院确定的联系人),学院定期向学校上报受资助教师在外的学术进展情况。
3.按期回国后,受资助教师填报《四川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国际名校、名师访学考核表》(附件6)。学校对圆满完成访学任务且考核评估结果优秀的教师予以奖励,奖励标准按访学期限内基础性绩效的100%执行。
八、选拔程序
1.单位推荐:各院(系)确定推荐人选;
2.材料审核:职能部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
3.评审确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资助人选;
4.公示5个工作日。
九、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推荐审批表》一份(附件1);
2.《同行专家推荐表》至少两位(附件2);
3.《依托项目在研证明》(附件3);
4.邀请信、代表性成果(2项以内)、外语水平证明、拟访学学校(学科)排名、导师简介等;
5.《名师、名校访学一览表》(附件4)(学院填写);
(二)材料报送及要求
1.各院(系)认真组织、择优遴选,并于每批申报截止前完成人选推荐、材料报送。
2.各院系要做好推荐人选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推荐人选按期出访交流,原则上访学资格从公示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入选教师应按学校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和完善出国访学手续。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85403799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行政楼351办公室
附件:1.《推荐审批表》
2.《同行专家推荐表》
3.《依托项目在研证明》
4.《名师、名校访学一览表》
5.《访学进展报告表》
6.《四川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国际名校、名师访学考核表》
四川大学人事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