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大学关于促进青年教师成长的若干措施》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青年教师国际交流能力,加强国际学术合作推动科研创新,现就做好青年教师赴国(境)外参加国际高水平学术活动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规模
校院协同资助受邀担任主席、分会场主席或作特邀报告的青年教师赴国(境)外参加国际高水平学术活动。学校分地区、按比例给予1-2万元的资助奖励。
根据学校总体经费预算,确定资助人选规模数量。
二、申报条件
1.我校45周岁(含)以下青年教师(以当年1月1日计算);
2.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申报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
申请受理时间:2025年3月10日-3月12日
各单位初评、推荐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3月19日
学校择优支持名单公示:拟定2025年4月
第二批次:
申请受理时间:2025年9月8日-9月10日
各单位初评、推荐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9月17日
学校择优支持名单公示:拟定2025年10月
四、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院系审核推荐、学校择优支持”的流程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四川大学青年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申报表》(附件1),并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档各一式一份交至所在学院。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学校国际处出国(境)任务批件、活动邀请函、活动日程安排表、会议论文接收函件、会议论文首页等。
(二)院系审核推荐
各院系对申报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结合学科发展和青年教师培养需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申报推荐人选、个人/院系承担经费比例,并完成《申报表》相关内容填写。
按照要求填写《四川大学青年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2)后,各院系将签字盖章的《汇总表》和申报推荐人选的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档各一式一份交至学校人事处博士后与青年教师工作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51室)。
(三)学校择优支持
学校人事处协同相关部处对各院系上报的申报推荐人选参加活动的规模、学术价值、国际影响力,以及对促进青年教师国际合作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按照“校院协同,资源聚集”的原则,根据学校总体经费预算,择优确定资助人选及资助经费,并将经费下拨至相关院系。
五、注意事项
1.请各院系保证申报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并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请各院系按照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使用资助经费。
联系人:姚老师、吴老师
人事处博士后与青年教师工作科
联系电话:028-85403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