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服务 > 正文

人才服务

成都市人才安居支持政策说明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编辑: 浏览量:

(一)哪些人才可以享受成都市人才安居政策

答: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的A、B、C、D、E、F类人才,且同时符合:1.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2.在中心城区(11+2)工作,人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二)人才安居支持政策具体有哪些?

答:成都市人才安居支持政策目前主要有两类:1、人才公寓租售: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享受政策面积内以优惠价格租购人才公寓,A类人才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B类人才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不超过70平方米,E类人才不超过60平方米,F类人才享受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资格但不享受优惠。A、B、C类人才可不受工作单位注册地限制跨区域优惠购买人才公寓,D、E、F类人才只能在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优惠购买人才公寓。人才以市场化方式购买人才公寓,优惠政策面积部分可享受购房款15%的政策性优惠(也就是优惠政策面积部分打8.5折),超出面积按照市场价计算。租房优惠具体可咨询各具体可咨询区(市)县。

2、商品房预留支持:《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符合条件的A、B类人才,可享受商品住房预留房源支持,预留房源数量不超过当期准售房源总量的20%。


如何申请人才安居支持

答:1、取得成都市人才分类认定,具体流程可见 https://rsc.scu.edu.cn/fwzn/rcyjyzjfw/cdsrcflrd.htm。

       2、人才安居资格申请:https://cdzj.chengdu.gov.cn/cdzj/rcaj/RCAJ.shtml

       3、人才公寓租售:关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租售公告,如有意向房源,按照要求提交申请;

            商品房预留:联系人才办专家服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如何确定人才选房顺序?

答:符合条件的A、B、C、D、E、F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时,按照人才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相同人才类别无房家庭优先选房,同等条件下按取得人才资格先后时间选房。

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登记购房之日前2年内无住房转移记录(含通过离婚析产等发生房屋产权转移)认定为无房家庭。


(五)有何渠道可以了解更多成都市人才安居相关政策?

答:可登陆“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https://cdzj.chengdu.gov.cn/cdzj/rcaj/RCAJ.shtml)或“成都市人才认定申报系统”(https://cdrc.cdrsigc.com:8006/rc/ggfw/pc/index.html),了解相关政策。


(六)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区政府哪个部门?

答:1)武侯区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028-85440059

       2)双流区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028-85805996


该政策说明通过公开资料收集汇总,具体以实际执行为准。

专家服务科: 望江行政楼227室   028-85467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