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本人登录“四川大学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打开“个人工资查询”,了解自己的各项社保个人扣款情况。 具体查询界面可见附图。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第三章 高等学校的设立 第四章 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 第五章 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
(1)各大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四川人社”APP并登陆(注:需人像识别);(2)进入主页→下滑页面→选择参保证明打印;(3)选择机关事业参保证明打印,即可下载打印。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参保归属地:在编教职工选择“省本级”, 短期助理及外聘人员选择“成都市”; (2)参保单位:四川大学; (3)银行现场开通社保卡银行功能和社保功能。
具有省本级社保卡制卡资质的工行或建行网点。 附近网点:望江校区体育馆建行或川大花园旁工行。
探亲资格审核通过后到财务处(望江行政楼232室)按相关规定报销。
入职报到手续完成一个月之后。
(1) 教职工下载并填写附件中表单并由所在单位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 (2) 人事处工资福利科审批探亲资格,签署审批意见并登记。
引进人才到望江校区行政楼229办公室;专职博士后到望江校区行政楼351办公室。
在我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常规薪酬人员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具体如下: (1) 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每年报销一次探亲费; (2) 已婚教职工探望配偶,每年报销一次探亲费; (3) 已婚教职工探望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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