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科级干部换届调整实施方案》(川大委〔2024〕31号)相关规定,经学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小组同意,现将我单位人才发展评价科科长、师德师风建设科科长岗位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数
1.人才发展评价科科长1人。
2.师德师风建设科科长1人。
二、岗位职责
(一)人才发展评价科科长
1.负责与国家和各部委等相关部门沟通,做好主管部门指令性人才工作和项目任务的组织实施。
2.负责省级、市级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组织、申报、经费管理等相关工作。
3.负责对接省市区组织部门,落实各项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
4.负责组织实施“双百人才工程”等学校人才计划。
5.负责本科室各项工作安排落实,以及与处内其他科室及校内其他单位的沟通协调。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师德师风建设科科长
1.牵头落实党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2.牵头负责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3.牵头负责推动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制度、文件,牵头科室年度工作规划制定及落实。
4.统筹资源力量,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教师激励、师德违规惩处等工作,关心关爱教师,建立健全教师荣誉体系,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符合《四川大学科级干部换届调整实施方案》(川大委〔2024〕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基本资格。
四、选拔方式和选拔程序
(一)选拔方式
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
(二)选拔程序
1.发布招聘启事。面向全校发布选聘公告,接受个人申报。
2.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廉洁自律和师德师风情况审查。
3.述聘答辩,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4.任前公示。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16日(星期一)17:00。
2.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报名的学校在职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处(教工部、人才办)选聘科级干部申报表》(附件1)和《干部任免审批表》(附件2)交至人事处综合科(行政楼35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ursc@scu.edu.cn,邮件主题为“申报岗位+个人姓名”。
人事处(教工部、人才办)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