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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7 来源: 编辑: 浏览量:

校内各相关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通知要求,组织本校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学校已聘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中国公民)。

二、申请认定程序

(一)体检工作安排

4月1日前,各学院将符合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要求的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扫描版发送到电子邮箱:qnjsk@scu.edu.cn(各附属医院请自行组织体检)。

预约体检:4月3日起在线上预约(附件2)。

(二)网上报名和时间安排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系统选择任职学校确认点(四川大学)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附件3)。

网上报名时间:4月20日起至5月6日18:00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网报系统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电子版材料需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申请人填写信息、报名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请。

(三)学院审核

5月8日前,各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填报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通过人员花名册及材料审核情况表(附件4),并将表格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扫描版发送到电子邮箱:qnjsk@scu.edu.cn

学院收集申请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建议与系统上传照片同底板;照片背面写明学院、姓名、身份证号)一并交学校人事处博后青年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51室)。

、工作要求

(一)关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由各学院组建的“高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学科(专业)评议组”负责测试(附件5)。

(二)各学院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复印件,确保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犯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认定程序和认定标准,落实违法犯罪记录信息核查,保障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吴老师   安老师

联系电话:85403799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办公楼351办公室

附件:1.教师资格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预约流程

3.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报名材料清单及申请条件

4.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通过人员花名册及材料审核情况表

5.四川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材料

6.社保证明打印流程




四川大学人事处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