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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3 来源: 编辑: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部门及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我校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拟报考初级、中级、高级及技师的人员需对照《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师职务报考条件》(附件1)自查,自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报考人登录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网站(http://www.sc.hrss.gov.cn:7031/ggfw/,以下简称“省鉴定网站”),在报名系统内统一选择地区“四川省”及应考工种,并按系统提示提交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信息,上传考生照片,打印《报名表》(此表仅限网上打印,手工填写无效),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15日—4月25日

所有报考人员请严格按照相应目录中的工种代码和工种名称进行填报。拟报考人员填报“工作单位”时应注意填写的单位需包含“四川大学”字样,并写明二级单位名称,如“四川大学后勤保障部”,切勿只填写二级单位名称,否则将影响报考及聘任。

报考人现岗位工种与拟报考工种不同的,报考人员还需填写《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更换岗位工种单位同意书》(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批后方可报考。

二、单位审核

报考人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将所需材料(详见第六点)交至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并结合工作需要,对报考者提出的申请及提交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单位批准后,方可参加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单位审核人需在《报名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签署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预留人事处盖章位置。同时单位需填写《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情况汇总表》(附件3)。

三、人事处审核

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本单位报考人报名材料、汇总表电子档及纸质档(签字盖章)交至学校人事处。经人事处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并将报名材料返还各单位。再由报考人本人将已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后方可提交。(注:报名表未加盖公章报名无效

四、复审及缴费

由报考人本人持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到相关省直考点(各直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进行资格复审和缴纳考核考评等相关费用,建立个人考核考评档案。5月22日至5月31日,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省鉴定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考核考评时间安排以各省直考点通知为准。

五、组织培训

按照“培训自愿、考培分离”的原则,由报考人员自行联系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点参加培训。相关业务培训点及联系方式请参考附件1中相关内容。

六、个人及单位所需提交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表》(网上申报完成后自行打印,单位需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签字盖章,并预留人事处盖章位置);

2.《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师职务评审表》(附件4),(仅限技师职务报考人员填写,单位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栏内“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处签字盖章);

3.论文或工作总结(仅技师职务报考人员提供);

4.现聘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最高学历学位)复印件(单位查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

6.破格人员应提供相应破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需调整岗位工种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更换岗位工种单位同意书》;

8.《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纸质版需单位签字盖章)、电子版由单位填写提交。

七、其他

考核及考评后续工作,按四川省和学校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行政楼355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85405916


四川大学人事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