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销人按财务处差旅报销要求整理报销凭证(包含机票、住宿发票或租房合同,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2)报销人登录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网站 http://fdinfo.scu.edu.cn/WFManager/login.jsp ,填写并打印财务报销单; (3)财务报销单由本人或经办人签字,经所在单位、人事处审批后,连同《教职工借调审批...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借调审批表; (2)申请人提供借调单位开具的借调公函。 (3)经所在单位、人事处及相关分管校领导批准同意、完成借调审批备案;
(1)返聘开始时间从领取养老金的次月开始。 (2)返聘一年一签,时间不能超过一年(12个月)。 (3)《四川大学返聘审批(备案)表》上写明返聘经费出处。
学院协助结对培养的青年教师与拟聘请的校外专家联系,确定聘任类型和时间。
15天以上事假或病假,请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假)。
请单位负责人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签字盖章后交至人事科。
人事处审查、审批(备案)。
视个人具体情况,办理时限有所不同,15天以下事假或病假由用人单位自行处理。
填写《攻读硕博士学位报考申请表》,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大学返聘审批(备案)表》并报用人单位,每次申请返聘期限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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