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省本级社保卡制卡资质的工行或建行网点。 附近网点:望江校区体育馆建行或川大花园旁工行。
探亲资格审核通过后到财务处(望江行政楼232室)按相关规定报销。
入职报到手续完成一个月之后。
(1) 教职工下载并填写附件中表单并由所在单位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 (2) 人事处工资福利科审批探亲资格,签署审批意见并登记。
引进人才到望江校区行政楼229办公室;专职博士后到望江校区行政楼351办公室。
在我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常规薪酬人员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具体如下: (1) 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每年报销一次探亲费; (2) 已婚教职工探望配偶,每年报销一次探亲费; (3) 已婚教职工探望父...
(1)用人单位在招聘系统中为拟报到人员发起报到;(2)信息完整度审核通过后,请按要求准备报到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报到材料齐备后,请拨打85403799(博士后)/85467055(引进人才)预约具体报到时间。
(转自四川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网页https://jgb.scu.edu.cn/info/1008/3130.htm)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17日下午就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行第四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反腐败斗争关系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要加深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
社保局提供丧葬费、抚恤金计发基数后,学校通知领款人领取社保计发丧葬费、抚恤金额度与学校预发数差额。
(1) 领款人交死亡证明复印件两份至社保科(望江行政楼342室),完成停保手续; (2) 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至工资福利科办理丧葬费、抚恤金(学校预发数)计发手续,领取领款通知; (3) 持领款通知、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到财务处(望江行政楼232室)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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