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审核,确定面试人选(差额面试); (2)用人单位面试,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教授委员会评议(专职博士后、助理制教学科研岗、教辅岗); (3)用人单位党政联席会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拟聘人选。
(1)持合同、备案表/申报表、(《校园卡申办资料表》《校园卡申办登记表》)到人才交流中心(行政楼349、028-85406155)进行备案; (2)在工作人员审核后获得员工编号; (3)社保条、申报表/备案表交于人事处社保科(行政楼342室,电话028-85401211); (4)校园卡登记表盖章后交到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208室(电...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1)报到手续由本人办理,不得代办; (2)选聘的外地教职工的党组织关系经中共四川省教育工委组织部转四川大学党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转四川大学团委; (3)户籍、周转房、校园卡等办理说明可见附件。
(1)课题组自聘人员填报《四川大学科研课题组自聘人员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二级单位自聘人员填报《四川大学单位自聘人员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2)签订合同(一式两份、人事干事老师处领取); (3)凭申报表、合同到所属主管部门进行经费使用审核(科研项目在科研院/社科处相关科室审核,人才项目在...
办理时限 事故伤害法伤之日起30日内 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份 (2)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份 (4)基层单位证明一份,写明受伤害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及职工受伤害程度,且给出明确意见。 办理地点 人事处社保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42办公室)、成都市人力...
拟聘人员到用人单位人事干事处报到,请人事干事上传登记表,等待人事处审核。 审核通过后,进入网址https://rsxxgl3.scu.edu.cn/#,通过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登录,填写信息并提交。
(1) 补助申请次年起,每年10-12月需携带相关材料至人事处工资福利科进行年度审核。根据最新收入情况重新核算补助额度,未审核将先暂停补助发放; (2) 年审所需材料: 遗属当年的养老金收入明细等固定收入证明或现场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
保险有效期限内。
(1) 遗属填写《四川大学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两份,并请去世教职工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② 家庭户口本原件及申请人户籍复印件1份; ③ 遗属系去世教职工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 ④ 成年遗属提供养老金收入明细等固定收入证明,或现场填写个人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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