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优秀青年教师汇聚、骨干力量支撑”的队伍发展格局,打造一支与学校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新时代辅导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不超过10人。全部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二、岗位职责
1.认真做好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根据《四川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服从学校统一工作与岗位安排,深入教室、课题组、实验室、一站式社区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入驻学生宿舍,切实履行“九个一”工作职责。
3.完成学校及单位交代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真情关爱学生,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领域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教育引导、价值引领及调查研究等综合能力。
4.具备扎实的学术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成绩;善于引导学生树立优良学风,强化学术价值引领,塑造端正的学术品行。
5.具有较强的纪律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满足本次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专业不限。
(2)年龄不超过35岁(1991年2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或在校期间担任兼职辅导员、主要学生干部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情绪稳定,有较强的抗压能力;有耐心,拥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思维敏捷、意志坚韧,遇事冷静果敢。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已录用的四川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岗位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集中招聘、统一分配、择优录用”原则组织实施,具体流程如下:
1.报名应聘
时间:2026年2月14日至3月4日
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四川大学招聘系统报名。报名同时提交初试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内容包含自我介绍、自身特长及性格特点,并结合一个最能体现特质与能力的自身经历进行说明。视频发送至邮箱rcjlzx@scu.edu.cn。
2.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3.考核
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
4.学指委审议
学校将拟录取人员报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者,进入后续环节。
5.体检公示
学校统一组织拟录取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评,并对合格者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6.审批录用
由学校调取拟聘人员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正式录用。
7.报到
应聘人员收到正式录用通知后,应按要求准备入职材料,并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入职手续,其中非应届毕业生须在接到拟录用通知的1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应届毕业生须在正式毕业后1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五、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聘期4年,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
六、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028-85401215、028-85401317
四川大学人事处:028-85405916
四川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四川大学人事处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