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设站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5〕25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是为激励四川省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择优资助共100项,资助分为四个等级,特等每项资助20万元,一等每项资助10万元,二等每项资助8万元,三等每项资助5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博士后添置研究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以及聘用助手、调研论证、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站开题后至出站前半年(即计划出站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之后)的期间。
2.申请人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4.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过人社部、全国博管委,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国家各类资助(面上资助、学术交流除外),或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的博士后不再申报。我省博士后流动站与省外博士后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不在申报范围。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所研究项目聚焦重大基础研究、“卡脖子”前沿技术、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或符合我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六大优势产业及“建圈强链”重点产业链发展,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区域协调发展、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大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申请人参加国省重大科技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学术荣誉称号),或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或已作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等。
三、申报相关事宜
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采取个人自主申报、设站单位限额推荐、四川省人社厅择优遴选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有关申请材料报各设站单位统一申报。
(二)组织推荐。校院二级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完成推荐评审工作(联合培养博士后在各自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申报)。
四川省人社厅下达的我校各流动站限额推荐数如下:临床医学流动站可推荐8个项目,口腔医学、生物学流动站可各推荐6个项目,工商管理、中国语言文学流动站可各推荐4个项目,其他博士后流动站可各推荐2个项目。(《通知》规定“设站单位对流动站指标不得跨站统筹使用”,申报时需注意进站学科和项目申报学科一致)
各校内设站单位推荐到学校的项目数不超过学校限额推荐数(同一博士后流动站由多个学院、中心、所等共同设立的,由各单位协同组织按限额推荐)。
(三)资格复核及专家评审。四川省人社厅相关部门对学校推荐的申报项目资格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四)公示及下发通知。四川省人社厅审定专家评审结果,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印发2025年资助通知文件。
四、有关要求
各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把质量关,择优推荐报送,并于2025年5月7日中午12:00前将收集汇总的申报材料统一报学校人事处博后青年科,逾期未报送的不再接收。所有申报材料需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申报材料包括:
(一)书面材料
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的推荐函1份(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意见等,并在文末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由学院填写。
2.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成册,一式2份。相关证明材料力求精简,原则上合计不超过20页。
3.在中国博士后网打印本人进站备案证明1份,由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
4.汇总后的《2025年度四川省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信息简表》1份(附件3)(请按优先推荐顺序排序),用Excel表格编辑,单面打印。
(二)电子材料
请各设站单位将《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申报表》(pdf格式)、汇总后的《2025年度四川省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信息简表》(Excel格式)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cupd@scu.edu.cn。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85403799
附件:1.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申报表
2.填表说明(含学科、专业目录)
3.2025年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信息简表
人事处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