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通知要求,组织本校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学校已聘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中国公民)。
二、申报方式、时间
(一)报名方式: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填报。
(二)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2日18:00
三、学院材料
各学院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博后青年科,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qnjsk@scu.edu.cn。
(一)4月2日前,各学院提交教师资格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各附属医院请自行组织体检)。
预约体检:4月7日起,线上预约(附件9)。
(二)5月9日前,提交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
(三)5月9日前,按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上报材料要求,申请人材料按以下顺序每人单独成册,申请人照片(1张)汇总提交。
1.四川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审核单(附件3)。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社会保险清单(高校连续六个月)(流程见附件4)。
4.申请人网报时学历和普通话核验未通过的补充辅佐材料。
5.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近一年课程表复印件(仅高校附属医院、成人高校申请人提供,课时量应达到20课时及以上)
(四)即日起各单位可组织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附件5、6、7,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人员可免)。
按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送审材料要求,上述材料每份复印件均需材料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申请人材料
申请人材料交所在学院审核,并配合学院按本通知“第三条(三)”要求装订。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非白衣)证件照(1张),建议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背面写明学院、姓名、身份证号。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网报时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不能的大陆高校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http://zwfw.cscse.edu.cn)。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网报时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人员可免,需提交复印件)。
(五)《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六)体检合格证明(备孕体检不可缺项;怀孕免胸透,附医学证明;提交复印件的需体检医院盖章)。
(七)“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7,测试学科应与申请学科一致;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人员可免,需提交复印件)。
(八)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合同聘期应到2025年6月30日及以后)。
(九)社会保险清单复印件(高校近期连续六个月,打印到2025年5月;四川人社APP自行打印,见附件4)。
(十)高校附属医院、成人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近一年课程表(20课时及以上)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一)关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由各学院组建的“高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学科(专业)评议组”负责测试(附件5、6、7)。
(二)请各学院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复印件,确保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并在上报材料及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犯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认定程序和认定标准,落实违法犯罪记录信息核查,保障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吴老师 朱老师
联系电话:85403799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办公楼351办公室
附件:1.教师资格体检人员名单
2.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
3.四川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审核单
4.社保证明打印流程
5.四川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
6.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测评标准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8.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首页(体检前填写交体检中心)
9.体检预约流程
四川大学人事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