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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7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31 来源: 编辑: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各位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下达的“关于发布《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的通知”:自2024年起,取消特别资助(站前)项目,特别资助(站中)更名为特别资助。现就做好我校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7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特别资助2024年资助约1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二、申请条件

1、无科研失信行为

2、进站满4个月(2023年12月1日(含)以前进站)。

3、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5、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已获得特别资助(站前、站中)、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流动站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特别资助申请书》)和科研成果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特别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

(2)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特别资助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填报的内容的证明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友情提示:

《特别资助申请书》为在线生成。在网上申请开始前,申请人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特别资助申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但下载的《特别资助申请书》模板不得作为正式申请书上传,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四、申请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流动站审核、学校审核推荐”的流程,依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系统组织开展申报和推荐:

(一)申请人申报(2024年3月1日-3月31日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成《特别资助申请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于3月31日前在系统中提交。完成提交后,将生成的纸质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所在学院。

(二)各流动站审核(2024年4月1日-4月3日

各流动站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信息,并于4月3日前提交至学校。

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4月3日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1)至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望江校区行政楼351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学校审核推荐(2024年4月3日-4月12日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申报系统给予的推荐名额,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

学校推荐时,将下列条件作为优先推荐条件: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学校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五、评审指标

1特别资助评审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1

申请人是否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是否已取得了突出成效。

2

申请人是否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是否表现出突出的创新能力。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2、申报人应认真阅读通知相关要求,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的提交申报信息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4、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必须向设站单位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

联系人:姚老师、徐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85403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