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部署,根据《四川大学专职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川大人〔2022〕16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专职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将于2023年4月正式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事 项 |
1 |
4月 |
发文启动 |
2 |
5月4日前 |
个人申报 |
3 |
5月5日—12日 |
校院两级评审机构组建 学院工作小组评议推荐 |
4 |
5月13日—22日 |
部处材料审核 |
5 |
5月底 |
学校专职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
二、评聘程序
1.个人申报。5月4日前为个人申报时间。按照学校文件通知,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简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院审核。
2.学院评议推荐。学院专职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学科评议推荐小组对申报者的政治素养、师德师风、综合素质和研究能力等进行审议,核实材料的真实性,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将学院推荐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单位推荐汇总表、申报简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校人事处。
3.部处审核申报材料。由人事处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分送部处审核,并报送学校专职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4.学校专职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评委会对学院推荐小组推荐的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核,推荐人须在学校专职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上公开答辩,全校范围内竞聘。
5.公示通过人员名单。
6.学校审批发文。
三、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四川大学专职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川大人〔2022〕16号)文件执行。
附件:
1.专职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单位推荐结果汇总表
2.专职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
3.专职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破格)
四川大学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