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考核及管理。
2. 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聘任及管理。
3. 负责办理特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 负责新进教师考核定职及专业技术职务确认。
5. 负责组织校内专家鉴定外单位送审材料及承办外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委托评审。
6. 负责办理我校无评审权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人员任职资格考试报名、报送材料。
7. 负责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办理、审核与发放。
8. 负责解答教职工有关专业技术职务方面的问题。
9. 负责全校语言文字的应用及推广工作。
10. 做好每年推普周活动及教师普通话培训工作。
11. 完成教育部语用司、语信司及省语委交办的工作。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