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及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做好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 负责学校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开展师德建设、监督、调查和处理工作。
3. 负责全校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工作,负责开展教师师德考核评价。
4. 负责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选树、表彰和宣传等活动。
5. 负责国家、省部相关奖励和荣誉称号的选拔、推荐和表彰;学校设立的相关奖励和荣誉项目的评选、表彰。
6.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