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在岗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尚未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在岗教职工。
二、相关工作安排
(一)报名方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或“四川政务网”(www.sczwfw.gov.cn)填报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 网上报名时间:3月25日8:00—4月18日18:00
三、学院相关材料
(一)请各学院务必于4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参加教师资格体检人员名单(附件4)电子文档和纸质版(签字、盖章)交人事处博士后与青年教师科,以便交校医院体检中心安排体检。
(二)请各学院填写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1)电子文档及纸质版(签字、盖章)。
(三)请各学院于4月18日前将本单位花名册,初审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后(复印件需签字、盖公章),一并交人事处博士后与青年教师科,过时不再接收。
(四)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即可安排相关专家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附件2、5、6)
四、申请人相关材料
(一)申请人网报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并签字、盖章。
(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非白衣)证件照(1张,装袋),要求与网上申报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要学历认证书复印件)。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
(五)《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具有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学专业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除外,需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七)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硕士及以上)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需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
(八)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九)社会保险清单(近期连续六个月)复印件。(登录四川人社APP自行打印,见附件3)
(十)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十一)高校附属医院、成人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2021年秋季及2022年春季课程表复印件。
(注:根据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要求,请申请人严格按以上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准备好纸质材料后交所在学院初审。
四、认定要求
(一)关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按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要求,需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由各学院组建的“高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学科(专业)评议组” 负责进行并提出审查意见。
(二)各单位不受理本单位在职以外教师的申请;
(三)各学院初审人须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复印件,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并在材料复印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含各类复印件);
请学院高度重视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犯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认定程序和认定标准,保证学校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王嘉成,吴海临
联系电话:85403799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办公楼351办公室
附件:1.2022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3.社保证明打印流程
4.教师资格体检人员名单
5.四川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
6.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测评标准
四川大学人事处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