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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本文由博管办 于 2021年04月02日 发布在   公告通知   栏目中 浏览次数 

校内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在岗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尚未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在岗教职工。
 
二、相关工作安排
 
(一)申请认定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48-57,网址:www.jszg.edu.cn,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系统要求填报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学院相关材料

1请各学院于413前将需参加教师资格体检人员名单(附件4)电子文档和纸质版(签字、盖章)交人事处博士后与青年教师科,以便校医院体检中心安排体检。

2请各学院填写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1)电子文档及纸质版(签字、盖章)。

3请各学院于512日前将本单位花名册,初审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后(复印件也需加盖公章),一并交人事处博士后与青年教师科,过时不再接收。

4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即可安排相关专家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副教授、副研究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教育学硕士、教育学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除外。(附件256

三、申请人相关材料

(一)申请人网报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二)学历证书复印件(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要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副教授、副研究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需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副教授、副研究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具有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学专业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除外,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六)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非白衣)证件照(1),要求与网上申报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七)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社会保险清单(近期连续六个月)复印件;(登录四川人社APP自行打印,见附件3

(八)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2),副教授、副研究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除外,需提供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硕士及以上)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需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

(九)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具有博士学位、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学位的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按要求准备好纸质材料后交所在学院初审。

四、认定要求

(一)关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按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需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不含副教授、副研究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由各学院组建的高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学科(专业)评议组 负责进行并提出审查意见。
 
(二)各单位不受理本单位在职以外教师的申请;
 
(三)各学院初审人须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复印件,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含各类复印件);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执行认定程序和认定标准,保证四川大学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张老师、吴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85403799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办公楼351办公室

附件:12020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3.社保证明打印流程

4.教师资格体检人员名单

5.四川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

6.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测评标准

7.网报申请人用户手册

四川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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