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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四川教师风采”典型代表遴选工作的通知 本文由党委教师工作部 于 2019年05月15日 发布在   公告通知   栏目中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教师风采”典型代表展评活动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积极开展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四川省教育厅

承办:四川教育报刊社

二、活动主题

加强“师德楷模”选树,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大力宣扬和展示高尚师德、优良师风的新时代人民好教师,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

三、评选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四、基本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

2.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3.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

4.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

5.遵守新时代教师行为准则,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6.从事教育工作三年以上,扎根教学一线,兢兢业业;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充分展现新时代教师的无私奉献精神;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

五、申报遴选程序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公示后报学校评议,学校统一向四川省教育厅推荐。

省教育厅评选出“四川教师风采-师德楷模”典型代表,在《教育导报·教师周刊》开辟“身边的师德楷模”专栏,同时在“教育导报网”、川教之声、教育导报微信公众号设专栏,持续宣传报道我省优秀教师风采。特别优秀的向《中国教育报》等其他媒体推荐报道。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按照条件进行推荐,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2.严把政治关、师德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给予“一票否决”。

3.按照附件要求准备材料(包括推荐表、先进事迹和照片),于2019年5月24日18:00前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dwjgb@scu.edu.cn,联系人:沈老师,卿老师,联系电话:85406543。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