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位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下达的“关于发布《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的通知”相关内容,现就做好我校第64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已经办完进站手续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4.申请面上资助须依托一项具体科研项目,申报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5.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6.不限制申报人数。
7.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 份,“专家推荐意见表”2 套(含原件)。
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专家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请相关专家填写。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 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 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四川大学),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 1 份。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人在线打印“专家推荐意见表”,分别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
3.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 1 份及“专家推荐意见表”2 套 (含原件)一并交设站单位(四川大学)审核。
4.网上提交申报数据后,如需修改,须向设站单位(四川大学)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四川大学)网上驳回后方可修改。
四、申请截止时间
第64批面上资助:2018年9月4日
五、资助标准
面上资助标准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特别资助标准为15万元。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2、每位博士后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和一次特别资助。
3、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必须向设站单位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
4、请申报人认真阅读通知相关要求,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至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校行政楼347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8540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