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协助增补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函》(留金发〔2018〕3045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推荐工作。
一、新推荐专家信息填报
请拟推荐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协助增补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函》专家基本条件开展推荐工作,每个专业推荐专家不超过两位。请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送《新推荐专家表格》(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与电子版。
二、已有专家的信息核实与更新
请相关单位对已推荐专家的信息进行核实与更新,如有专家调离、联系方式变更等情况,请填写《专家信息变更情况一览表》(附件3),并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送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与电子版。
己有评审专家,请各学院人事干事在QQ群SCURSC里的群文件查看。
联系人:龙老师,吴老师;
联系地址:望江行政楼351办公室;
联系方式:85403799
关于协助增补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函.pdf
新推荐专家表格.xls
附件3专家信息变更情况一览表.xlsx
人事处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