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遗属可在人事处(教工部/人才办)主页——服务指南——工资福利栏目“附件”中下载“四川大学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形成书面申请;
2、经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3、人事处按政策规定进行审批,并核定困难补助额度;
4、遗属提供银行账户,工资福利科每月给财务处一次拨付通知;
5、财务处按月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至遗属银行账户。
6、遗属每年10-12月需进行年审,并提供当年的固定收入证明或个人诚信承诺书。
二、所需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2、家庭户口本原件(审核用)及申请人户籍复印件1份;
3、遗属(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
4、成年遗属提供个人固定收入证明(社保证明或社保卡绑定银行账户一年内的账户明细),或个人诚信承诺书;
5、在读大中专高等院校学生(不含硕士、博士)遗属需提供学校的在读证明及奖、助学金等固定收入相关证明。
办公地点:行政楼342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85407076;028-85404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