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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本文由专家科 于 2021年04月27日 发布在   人才引进与专家管理   栏目中 浏览次数 


根据成都市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引进的高端人才,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首套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

申请资格:国家及地方级人才项目入选者、我校副高级及以上引进人才(国家和四川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可通过人才绿卡申请);试用期内的副高及以上引进人才不能申请,待通过试用期后才能提交申请。

办理流程:

1、下载填写《申请购房支持审核认定表》,并按照《认定表》后面要求准备所需支撑材料(已婚者须同时打印配偶无房证明);

2、登陆校园信息门户(OA系统),申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证书”;下载“四川人社”APP,打印本人参保证明。

3、携所有材料至望江行政楼241室开具“引进高端人才证明”,初审意见和所有复印件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4、区人社局审核: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2栋3单元202,武侯区人社局人才管理科(二楼第一间办公室)

5、区委组织部审核:武侯区武侯祠大街264号,武侯区政府组织部人才办,B座518室

6、武侯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批:将上述审核盖章的材料交至武侯区长益路92号附5号,武侯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分中心)

联系方式:综合科(望江行政楼241室)

专家服务科(望江行政楼347室)

联系电话:028-85405915(综合科)、85405390(专家服务科)

联系邮箱:talent@s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