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事假/病假(15天以上)事项服务指南 本文由综合科 于 2018年12月12日 发布在   聘用管理   栏目中 浏览次数 

责任科室

人事科

办理地点

行政楼355

办理时限

1-10工作日

咨询电话

85404132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提出事假、病假(15天以上)申请;

2.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3.人事处审查、审批(备案)。

 

1. 书面申请;

2. 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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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视个人具体情况,办理时限有所不同,15天以下事假/病假由单位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