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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人事科
办理地点
行政楼355室
办理时限
1-10工作日
咨询电话
85404132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1.个人提出离职申请,填写《四川大学教职工辞职(调离)审批表》;
2.基层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3.人事处审批,其中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副处职务及以上的教职工需由主管校领导审批;
4.学校审批同意后,申请离职人员到人事处打印离职传递单,完善离职手续;
5.人事处出具解除个人与学校人事(聘用)关系的证明,办理个人档案转移。
1.《四川大学教职工辞职(调离)审批表》
2.《商调函》(调动人员)
3.《调档函》
附件下载
人事处主页资料下载
注意事项
视个人具体情况,办理时限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