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位博士后: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推动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5号)的要求,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同意,全国博管办决定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现就开展我校2015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估范围
参加评估的单位为2017年1月1日前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包括哲学、理论经济
学、法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轻工技术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考古学、世界史、新闻传播学、特种医学、护理学、公共管理、生态学、中西医结合、医学技术等3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评估组织
评估工作由学校博士后与青年教师工作办公室统一部署,参评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按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说明》的要求进行数据准备工作、组织博士后填写科研信息、组织博士后合作导师填写调查问卷、在线填报评估数据等工作。请博士后合作导师和在站博士后积极配合,快速准确地提供相关内容和数据,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评估工作进度安排
(一) 数据填报与自查阶段。
时间:2020年2月17日—2020年4月20日。在此期间,流动站所在单位主要工作:
1.进入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线填写“博士后工作评估数据”。
2.组织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个人情况—在站期间成果”栏目下如实补充相关内容。
3.组织本单位博士后合作导师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线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博士后招收人数少于5人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填写调查问卷的导师人数为实际在站人数;博士后招收人数大于或等于5人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填写调查问卷的导师人数不少于5人。
(二)数据统计与评定阶段。
时间:2020年6月1日—2020年7月31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汇总、处理评估数据,形成初步评估结果。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在此期间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工作。
四、结果处理
本次评估结果不排名,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布。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将自动取消其博士后招收资格,待其在站人员全部出站后自动注销博士后设站资格。
五、其他事项及工作要求
(一)本次评估数据中“招收选拔”、“培养使用”、“成果产出”三项一级指标中的绝大部分数据,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采集和专业科技信息机构查证,不需参评单位填报。
为保证本次及今后评估数据采集的完整,请参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博士后人员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站期间成果”的补充填写工作,并请在日常工作中督促博士后人员在系统中真实、完整地填写成果数据。
(二)文件与相关表格下载。请在中国博士后网(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业务工作办理—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有关文件和电子表格。
(三)工作要求。各流动站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评估工作,按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要求,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把评估工作作为提升博士后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各参评单位应按照文件要求,如实填报数据。同时,重视安全保密工作,确保纸质数据和电子数据无涉密内容。
为不影响评估工作的整体进度,逾期上报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人事处博士后与青年教师工作办公室
袁老师 TEL:85403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