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

博士后服务工作程序 本文由博管办 于 2018年05月09日 发布在   博士后在站管理   栏目中 浏览次数 

1.申请者与拟进流动站所在学院联系后,在四川大学人事信息管理系统(http://rsxxgl2.scu.edu.cn/recruit/scdxfrontIndex/index)上完成校内审批流程。

在职博士后须由学院人事干事录入系统后,申请者方可点击报到注册填写简历;本校教师和已报到的专职博士后无需填报校内流程,直接进行下一步;


2.博士后本人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注册用户名及密码后在网上提交申请,各流动站联系人负责在网上审核通过博士后本人的申请,然后将博士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交人事处,经学校审查后,上报四川省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办理进站手续。 博士后应提交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流动站自主招收一式一份,省外工作站联合招收一式四份,省内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一式两份):

 

博士后进站申请表

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三方协议”(模板见四川大学人事处主页博士后专栏资料下载)

 

教育部留服中心学位认证复印件(“留学回国”招收使用);

 

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3.博士后收到进站通知后在一个月内(特殊情况除外)办理报到手续 (本校教师和已报到的专职博士后无需再次报到 );


4.博士后进站三个月内,各单位组织博士后开题报告会,并向学校交《四川大学博士后科研工作开题报告表》;


5.进站一年后进行中期考核,各单位组织召开博士后中期报告会,并向学校提交《四川大学博士后科研工作中期报告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暂缓考核,对暂缓考核者在三个月内再进行考核,实行淘汰制,各单位须向学校提交书面材料;


6.留意人事处关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的通知,按每年的申请通知要求进行申请。


7.在站超过两年后,如需延长在站时间,请在人事处主页博士后专栏下载《博士后延期申请表》,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学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多次进站者,所有在站时间相加不能超过六年。


8.博士后出站前二个月须撰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经导师初审后,请四位专家(包括一名校外专家)评审并填写《四川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专家鉴定表》;

四位专家评审合格后,各单位聘请59名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研究员)组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站专家(包括一名校外专家)答辩评审组(博士后合作导师不得做为答辩专家组成员),并向学校提交《四川大学博士后出站答辩申请表》;

经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按照《四川大学博士后出站答辩会议程序》组织博士后出站答辩会;


9.出站答辩会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填写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审定达到出站标准的博士后在“全国博士后”网站上(www.chinapostdoctor.org.cn)提交出站申请、下载出站所需表格,并提交纸质版的出站材料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流动站自主招收一式一份,省外工作站联合招收一式四份,省内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一式两份):

  •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注意区别流动站自助招收和工作站联合招收);

  •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 接收函(出站重新分配工作使用);

  • 身份证复印件; 

 

10.博士后收到出站通知后在一个月内(特殊情况除外)办理离校手续;博士后离校站手续办理完毕后退还博士后科研经费卡。


11.由于四川大学是博士后管理工作改革试点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户口迁落、家属随迁、博士后证书发放等由试点单位自主决定,暂无法享受博士后人员及随迁人员在京落户。